|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欒繼華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2/10/14 | 高雄市 | NT$2,400 | 利用騎樓、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1005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英明一路一○一之二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8/24 | 高雄市 | NT$2,400 | 利用騎樓、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81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英明一路一○一之二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11/05 | 高雄市 | NT$2,400 |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11027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英明一路一○一之二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9/01 | 高雄市 | NT$1,200 | 利用人行道或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英明一路一○一之二號四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8/06/12 | 高雄市 | NT$1,500 |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6189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一四巷一之一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7/10/31 | 高雄市 | NT$1,500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6-1018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英明一路一○一之二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