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承孺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5/10/31 | 南投縣 | NT$60,000 | 依據循環署上開來函,貴公司屬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經查至114年9月23日止,貴公司仍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申報114年第2期(3~4月)之營業(進口)量及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4項?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由系統預帶, |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 | 45-114-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埔里鎮薰化里中山路三段一六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