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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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12/16 | 彰化縣 | NT$100,000 | 本府114年7月3日府授環稽字第1140255988號書函附裁處書(字號:20-114-060008)裁處在案,並期限屆滿前(114年8月1日)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及依異味來源進行製程污染改善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貴公司於114年8月12日(收文日)未具文號提出改善展延申請書,惟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按次處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4-12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暨「公私場所 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松村巷六一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25/06/11 | 彰化縣 | NT$100,000 | 查貴公司於本縣永靖鄉松村巷61號1樓設廠從事塑膠押出成型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於廠區外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採樣檢測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4-06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松村巷六一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9/12/02 | 彰化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永靖鄉五汴村松村巷61號設廠,從事塑膠網製造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執行該廠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松村巷六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