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俊廷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14 | 臺南市 | NT$6,000 | 一、本次執行例行性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勾稽查核作業。二、貴商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商號109年1至3月未申報廢棄物E-0217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9001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林頂街二九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