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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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4/22 | 苗栗縣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為領有本府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清除廢棄物之車輛應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並維持正常運作,次查貴公司所屬列管車輛車號HAA-2852於113年12月27日(上午:11:42:37,未裝載廢棄物)行駛於國1-新北市41A林口交流道南下入口,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勾稽比對上述車輛未依規定開啟GPS系統,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無軌跡訊號傳送。 | 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上埔里中正一路三五九巷二弄一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2/11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8869)於113年8月14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19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上埔里中正一路三五九巷二弄一一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8/17 | 新竹市 | NT$1,200 | 車號:KEK-9618之駕駛人任意棄置菸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8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隆頂街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