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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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09/02 | 彰化縣 | NT$320,000 | 稽查時熔解爐作業中,查熔解爐加總總設計容量或實際處理量達500公斤/批或500公斤/小時以上,屬環境部公告第1批至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操作許可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9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5/01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1-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