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許秀英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9/05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1951、自用大貨車)於114年4月2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901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二八一巷六弄一二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4/07 | 新北市 | NT$2,000 | 車輛(車號:KEA-****)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09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三段一一七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11/1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3,6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任意棄置廢棄物,造成污染環境行為(車號KEA-195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1102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三段一一七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17 | 桃園市政府環 | NT$2,4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隨地拋棄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505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三段一一七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2/20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亂丟垃圾造成污染環境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201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三段一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