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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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0/11/2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裝有廢塑膠之太空包,次按貴公司暨芳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趙○○109年10月15日至局表示,由貴公司向各產源收受塑膠粒,並交由芳誠公司進行代工,再出口至大陸,經查貴公司核屬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1005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二五六弄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1/2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裝有廢塑膠之太空包,次按貴公司暨芳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109年10月15日至局表示,由貴公司向各產源收受塑膠粒,並交由芳誠公司進行代工,再出口至大陸,經查貴公司核屬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1005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二五六弄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2/05 | 高雄市 | NT$144,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分選淘汰之廢塑膠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8-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二五六弄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