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天澤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1/03 | 高雄市 | NT$12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案件,本局人員於114年8年15日22時00分查獲本市大樹區九曲里瓦厝街6-87號至6-91號前排水溝有黑色粉末廢污水,且現場發現瓦厝街6-87號廠房前排放管道排放口殘留黑色廢(污)水,經聯絡貴公司人員會同,本局人員出示稽查證件表明身份後,行使稽查工作欲進入瓦厝街6-87號進行污染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等查證工作,惟貴公司不詳姓名之員工拒絕配合查察作業,旋即進入工廠場所緊閉大門,前述拒絕本局人員進入事業場所查證之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 | 30-114-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0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樹區瓦厝街六之八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