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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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3/08/0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2,4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釘定廣告物(建案名稱:福鄉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080002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四六九號三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10/12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張掛廣告污染定著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1-100137 |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四六九號三樓 |
| 水污染 | 2022/09/17 | 桃園市 | NT$84,500 | 貴公司於桃園市八德區福興段939地號等1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12.64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35.75立方公尺不符,導致黃泥廢水沉澱效果不佳。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 | 30-111-09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四六九號三樓 |
| 水污染 | 2022/03/16 | 桃園市 | NT$45,5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程作業期間核准應設置1座沉砂池(合計容積為35.75立方公尺),惟現場未設置沉砂池,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1-03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四六九號三樓 |
| 水污染 | 2022/02/10 | 桃園市 | NT$49,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程作業期間核准沉砂池容積開挖階段應設置2座沉砂池(合計容積為50.6立方公尺),惟現場未設置沉砂池,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1-02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四六九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