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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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0/12/11 | 桃園市 | NT$42,000 | 貴公司從事倉儲業,於109年2月18日14時20分發生火災,案經本局於同年2月18日14時57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消防廢水夾帶PVC添加劑流出廠外,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553)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3月1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12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一街七七號四樓 |
| 水污染 | 2020/10/26 | 桃園市 | NT$42,400 | 貴公司從事倉儲業,於109年2月18日14時20分發生火災,案經本局於同年於2月18日14時57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消防廢水夾帶PVC添加劑流出廠外,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貴公司於109年2月24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10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一街七七號四樓 |
| 固定空污 | 2020/07/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因發生火災,致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09-07004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一街七七號四樓 |
| 水污染 | 2020/06/19 | 桃園市 | NT$40,000 | 貴公司從事倉儲業,於109年2月18日14時20分發生火災,案經本局於同年2月18日14時57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消防廢水夾帶PVC添加劑流出廠外,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06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三元一街七七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