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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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6/07/15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5-070014 | 本局於105年5月11日9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80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冷凍雞肉處理作業,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22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933mg/L(標準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是以認定污染物未妥善收集處理致隨廠內作業污水流出棄置至廠房前排水溝。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中山路八○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