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郭秀美 | 董事 | 48.57%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9/06/18 | 高雄市 | NT$19,5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17日至貴公司「皇品院建設企業有限公司-鳳甲段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6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段八七之一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二地號,鳳甲段八七之四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五地號,鳳甲段八七之六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七地號,鳳甲段八七之八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九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一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二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三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四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五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六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七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八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一九地號,鳳甲段八七之二○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