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方景弘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06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受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執行清除作業,未進行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06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與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清除、處理前未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8-11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04 | 高雄市 | NT$6,000 | 貴事業108年8月26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貴事業負責人方景弘身分證字號變更換發,未於變更108年4月9日後30日(108年5月9日前)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提出變更申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04 | 高雄市 | NT$6,000 | 專責技術人員○○於108年8月5日離職,貴事業遂於108年8月26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申請,惟未於專責技術人員離職日起後15日內指定代理人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另於108年8月5日另聘方少謙擔任,惟未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04 | 高雄市 | NT$6,000 | 清除車輛(KEB-8681)108年4月15日過戶於「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已非貴事業清除車輛,顯與原清除許可文件(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9號)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2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於108年3月12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1月至108年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7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26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鋅片(夾雜黑色粉末、廢塑膠、廢鐵等)、錳鐵粉,經「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表示,產源均來自「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提供過磅單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8681)108年3月11、13、14、18、22日清除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電池破碎混合廢棄物,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堆置,本局108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受託清除上開廢棄物,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8-07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2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鋅片(夾雜黑色粉末、廢塑膠、廢鐵等)、錳鐵粉,經「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表示,產源均來自「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提供過磅單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8681)108年3月11、13、14、18、22日清除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電池破碎混合廢棄物,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堆置,本局108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營運紀錄未依規定存放於清除許可證上登載存放地點(本市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223之18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44-108-07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5/22 | 高雄市 | NT$2,400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6-0522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