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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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嶺頂變電所駁崁改善工程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 106/02/23 | 1280000.0 | 是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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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污染 | 2024/10/17 | 桃園市 | NT$72,000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延壽段382地號等4筆」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9日15時13分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5.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3年9月12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5日13時37分派員複查,現場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0.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8.2分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22-113-100145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寶安里中埔一街三八八號一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8/23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於108年3月26日至108年6月11日期間申報產出之營建混合物205.51公噸,惟未實際清運,核屬未覈實申報廢棄物資料與實際清理情形並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再利用者收受狀況相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及3.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寶安里中埔一街三八八號一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