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侯玉良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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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2/15 | 桃園市 | NT$126,000 | 經查貴事業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662-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9月17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12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南工路八八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4/07/09 | 桃園市 | NT$126,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3日派員至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7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南工路八八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2/10/28 | 桃園市 | NT$4,200,000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10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南工路八八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0/09/08 | 桃園市 | NT$105,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重金屬鎳:1.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重金屬鎳:1.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9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南工路八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