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傅學勲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7/10/12 | 臺中市 | NT$84,000 | 貴公司於本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5段295巷56弄20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14-01號) ,經本局於106年9月13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總鉻檢測值:2.57mg/L(限值: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0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五段二九五巷五六弄一八、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1/20 | 臺中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五段二九五巷五六弄一八、二○號 | |
| 水污染 | 2016/01/13 | 臺中市 | NT$9,6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1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大豐路五段二九五巷五六弄一八、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