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謝旻峻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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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5/0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B9202271)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13號)。經現場抽查貴公司提供之營運紀錄(廢棄物處理場受託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進廠場資料),於113年10月18日、113年10月19日及113年10月21日清運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之情形,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4-05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1/20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B9202271)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13號),所屬清運車輛16-2J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16-2J於113年8月24日下午2時52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口湖B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3-11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1/09 | 臺中市 | NT$60,000 | 本局於112年7月3日11時2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豐原區豐原大道七段自來水管線開挖工程所產生之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前開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1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27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N-0358,半拖車車號:87-6A】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21日上午時段行駛至本縣芳苑鄉草漢段498地號土地旁駐留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21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9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27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L-7676,半拖車車號:16-2J】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21日上午時段行駛至本縣芳苑鄉草漢段498地號土地旁駐留時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21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9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9/10 | 臺中市 | NT$6,000 | 1.依據本局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辦理。2.貴公司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份及6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9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復興街五九巷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