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蔡孟諺 | 董事 | 81.33%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噪音污染 | 2025/10/30 | 臺南市 | NT$3,000 | 本案案址為本市安南區安西段1901地號貴公司新建營建工程,於114年9月1日6時31分許見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現場已有錄影存證。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4-10011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8日環空字第1100013709A號公告事項三、(三)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則第2點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四九八號三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2/06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14年1月21日上午10時25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本市中西區頂美三街(頂美段341地號)工地工區,發現積水處所(車道截水溝)未妥善清理維護並有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之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4-02006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四九八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