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武雄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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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6/01/05 | 新竹縣 | NT$3,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7月18日接獲民眾陳情新竹縣竹東鎮雞林里大明路318號排放廢(污)水案件,經派員至現場稽查,查有貴事業截油槽排放廢(污)水中,當場量測水質pH9.64,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其中化學需氧量(COD)檢測值為565mg/L(限值150mg/L)逾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5-0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1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新竹縣竹東鎮雞林里大明路三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