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0/06/1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如下:一、油炸區(編號:E002)未密閉收集(許可證核定之條件:密閉收集)。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編號:A001)之操作電流讀值為0.7安培(許可證核定之操作值:1~3安培)。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編號:A001)之每日操作紀錄表未填寫(許可證核定之條件:應每日記錄操作電流與電壓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6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