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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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8/12/18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代碼:R-1702)107年1月申報產出量為0.162噸、107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0.198噸,已逾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最大月產生量(0.144噸)之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2004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藍田里藍田路二八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