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
| 2024/05/07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4/04/09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4、同規則第29條之7第1項第2款、同規則第224條第1項、同規則第282條及缺氧症預防規則第18條第1項、同規則第20條、同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
| 2024/01/08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3/04/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4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26條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2/02/01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4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1/08/01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4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1/01/04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2款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3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5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1/01/04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12/08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12/08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7第2款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08/07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03/09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5第2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7/10/25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7/10/11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7/06/26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6/08/08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5/09/17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08/18 | 臺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承包臺南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工程,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9日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安南區郡安路七段場址(安南區海南段525、553、554-2、744-2地號)查察,發現貴公司於場址內堆置大量土方及混凝土塊等逸散性污染物質情形,現場所堆置土方及混凝土塊體積推估值約為8,000m³,已達環境部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公告事項二(五)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同一公私場所於地面堆置逸散性粒狀物質體積達3,000m³以上,惟查貴公司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 | 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14-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一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8/1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承包臺南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工程,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9日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安X區郡X路X段場址(安X區海X段5X5、5X3、5X4-2、7X4-2地號)查察,發現貴公司將工程所產生之線材、管路、垃圾等廢棄物清運至場址內貯放、分類,惟現場廢棄物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8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5/07/14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承包臺南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工程,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1日前往本市安南區郡安路七段貴公司場址查察,發現貴公司將工程所產生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堆置於場址內,惟現場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 | 45-114-07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11/13 | 臺南市 | NT$1,200 | 依民眾檢舉影片,於113年10月11日11時30分許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KEN-3000大貨車行駛於違規地點,沿途滴落泥漿水,明顯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1101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6/24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12年9月7日11時18分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海環街715巷100號前稽查,經查貴公司進行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工程車輛進出未有相關防護措施,輪胎夾帶砂土致散落於道路上造成地面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604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6/26 | 臺南市 | NT$1,200 | 查112年05月03日15時14分許,貴公司車號3808-F3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北區北園街89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2-06029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2/09 | 臺南市 | NT$10,000 | 本案於112年1月13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往安吉路二段方向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0年4月出廠(第1期車)的K*D-6682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9.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後排放標準為2.8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2-02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18 | 臺南市 | NT$30,000 | 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24日09時45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四草段364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受託進行土方級配料填土作業,並參雜有瀝青刨除料,然該土地瀝青刨除料放置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施。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20025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0/10/12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7月16日15時5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郡安路七段188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車輛載運物料時於出入口路面有泥沙拖出造成路面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10017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南區新昌里大德街一七七巷一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