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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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03/25 | 高雄市 | NT$6,000 | 按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12月19日來函所示,本市路竹區下坑段1223-1地號土地現況鋪設水泥地面作資源回收等情事,本局107年12月24日及108年1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事業現場堆置廢鐵、廢鋁、次級線材,據貴事業蘇○○108年1月7日至局表示,部份來源為工廠,經查貴事業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檢核申請,從事上開廢棄物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按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12月19日來函所示,本市路竹區下坑段1223-1地號土地現況鋪設水泥地面作資源回收等情事,本局107年12月24日及108年1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廢鐵、廢鋁等,據貴事業蘇○○108年1月7日至局表示,部份來源為工廠,惟貴事業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檢核申請,從事上開廢棄物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8-0300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文心路五八巷一六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4/12/22 | 高雄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3-1208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文心路五八巷一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