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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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0/02/17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現場有貯油槽桶(容積達200公升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該油品貯存設施四周未設置防溢堤。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30-109-02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電信街一○六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