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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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2/14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1新北市廢丙清字第0179號),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營運紀錄之機構(管制編號:F02C2862);經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比對113年5月、6月營運紀錄與GPS軌跡資料,發現113年5月2日及6月6、7、8日以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P-2***)載運謝○平、阮○顯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惟未申報於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14-0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四五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7/15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P-****)載運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NO.*****),以供檢查,惟本局於113年3月22日請駕駛人到案說明並調閱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攔查當日清除車輛行車軌跡,確認實際產源為基隆市新豐街100號,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3-07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四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9/02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2-09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碧華街四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