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政銘 | 董事 | 24.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散裝石灰石粉(飼料用)1,710,000Kg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 108/04/02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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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7/09/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槺榔段下槺榔小段707-711地號土地堆置石灰石粒料,堆置體積約為6,042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堆置場之行為。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6-09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百福里百七街一○一巷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9/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堆置石灰石粒料,惟因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20-106-09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七堵區百福里百七街一○一巷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