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葉家昌 | 董事 | 4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環境教育 | 2021/05/28 | 新北市 | NT$5,000 | 經於109年9月25日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編號:20-108-100024-1號),惟未於指定時間到課,且未辦理延期。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10-050011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1條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項次2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中園街一○四之五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9/10/25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其他金屬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以非鐵金屬(錫屑、錫渣)為原料,從事錫之冶煉,且所有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為500公斤/批以上,未滿5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峽區中園街一○四之五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9/10/25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其他金屬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以非鐵金屬(錫屑、錫渣)為原料,從事錫之冶煉,且所有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為500公斤/批以上,未滿5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中園街一○四之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