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維仁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6/03/0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貴公司115年2月2日來函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一案,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高勇明君於115年1月5日離職,未於變更後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備查(應於115年1月20日前提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5-03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自由路一一之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6/01/28 | 高雄市 | NT$6,000 | 諦豐有限公司將從事機台設備整修作業時產出的廢玻璃纖維委託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馬可斯有限公司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5-01006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自由路一一之二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8/24 | 新竹縣 | NT$1,200 | 亂丟廢棄物﹝車號:ASY-918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08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自由路一一之二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28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8年10月1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資料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陳○○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陳維仁分別於106年8月9日至106年8月26日、107年1月2日至107年1月5日、108年2月15日至108年2月23日投保於「宜聯企業行」,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10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法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自由路一一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