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毅興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08:04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08:04 PM

順毅興業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負責人
童順德
統一編號
53827873
成立日期
2012/04/05
資本額
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福安里福安街15號1樓
網站

順毅興業有限公司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童順德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其他回收物料批發(469199)
  •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382111)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
    2023/06/1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童順德
    2020/01/31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順毅興業有限公司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順毅興業有限公司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順毅興業有限公司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11/26 桃園市 NT$12,000 貴事業經許可之清運機具(車號:796-VM、AAH-501)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環署廢字第1070065784號修正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本局110年10月2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0809號函限期貴事業應於110年11月25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在案,惟貴事業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0-11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桃園區福安里福安街一五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10/19 桃園市 NT$6,000 (一)、貴事業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為580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環署廢字第1070065784號修正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之適用對象,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貴事業經許可之清運機具(車號:796-VM、AAH-501)未依前開公告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0-10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桃園區福安里福安街一五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3/10 桃園市 NT$6,000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7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9年3月6日一○九(順毅)字第1090306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9年1月31日完成負責人姓名與住址變更,惟遲於109年3月6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0-109-03003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桃園區福安里福安街一五號一樓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