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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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04/27 | 彰化縣 | NT$960,000 | 貴公司從事鋼鐵元件鑄造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稽查時加熱爐(週波爐,規格為3噸/hr)作業中,該週波爐總設計容量或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hr以上,屬環境部公告第1批至第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操作許可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4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工業西七路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