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香港商艾奕康股份有限公司(AECOM Asia Company Limited) | 1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113年度「布袋國內商港整體規劃施工期間環境監測計畫」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112/12/27 | 9506360.0 | 是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暨實施計畫(第三版)委託技術服務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112/07/14 | 否 | |
| 推拉式電車組及EMU500型電聯車電機系統更新委託專業服務IV&V獨立驗證與認證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7/11/20 | 否 | |
| 空調通勤電聯車520輛獨立驗證與認證(IV&V)委託專業服務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7/08/21 | 否 | |
| 107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臺中市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107/01/10 | 13500000.0 | 是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二版)委託技術服務案-桃園機場空陸側設施容量檢視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106/12/28 | 2560000.0 | 是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衛星廊廳區先期規劃案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106/07/12 | 15500000.0 | 是 |
| 106年度臺中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106/01/24 | 11680000.0 | 是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二版)委託技術服務案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105/11/16 | 15090000.0 | 是 |
| 大漢溪桃園市轄段(後池堰至鳶山堰間)區域總體規劃可行性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105/04/22 | 否 |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第2號契約變更(併第3號契約變更)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105/03/23 | 321750.0 | 是 |
| 桃園市滲眉埤下游農地暨上游灌渠底泥污染調查計畫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105/03/14 | 否 | |
| 105年度臺中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105/02/01 | 17200000.0 | 是 |
| 「彰化漁港開發計畫-105年度環境監測及保護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 彰化縣政府 | 105/01/28 | 7537586.0 | 是 |
| 105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105/01/14 | 否 | |
| 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第3標)補充測量、地質探查、設計、監造(含碳足跡盤查輔導及查證)等委託服務工作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 104/08/26 | 否 | |
| 高雄市多功能經貿園區暨中島周邊油槽遷移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 |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104/05/21 | 16950000.0 | 是 |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 103/12/24 | 20377500.0 | 是 |
| 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先期規劃案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103/12/11 | 20800000.0 | 是 |
| 金門國家公園解說系統規劃暨牌誌、摺頁系統設計委託案 |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 103/06/11 | 2086000.0 | 是 |
| 「臺灣國際商港港區客運暨水岸觀光開發規劃」委託技術服務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103/01/0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營建工程 | 2019/03/26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辦理「土方整治挖填工作(管制編號:E106E4Z003-1)」,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03日稽查發現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共記缺失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11月19日複查發現旨揭工程再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係屬重覆性缺失,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8-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八號一六樓 |
| 營建工程 | 2018/06/11 | 高雄市 | NT$100,000 |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月18日稽查發現「土方整治挖填工作」(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1月28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4月26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7-06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八號一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