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向鋒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21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公司車輛載運之廢潤滑油產生之廢油泥貯存於該址,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未依核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1-07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21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公司貯存廢油泥(含廢油)之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油桶傾倒破損洩漏造成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7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22/07/17 | 桃園市 | NT$15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5日上午5時5分接獲消防局通報本市楊梅區高上路一段155巷內發生火警事故,經派員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異味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11-07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2/06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801-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0年10月19日語第1101019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10年3月10日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並變更負責人劉向鋒之戶籍地址,惟貴公司未於變更後30日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0-1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1/09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6-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5/0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2-05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梅溪里二鄰新農街二段七九巷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