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劉嵩霖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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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1/02/01 | 臺中市 | NT$480,000 | 一、本日為本局執行裁處案(40-109-090006)之複查。二、經本局於環境稽查處分管制系統(eems)勾稽查核,查該公司未依本局109年10月27日中市環廢字第1090121416號函限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送廢棄物妥善清理證明至本局,且後續態度消極,爰依廢清法第53條,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三、本案該批廢棄物已由該公司委託之船務公司(崴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委託書逕向高雄關申請退關,惟無法聯繫點名公司,故該批廢棄物目前仍暫置於高雄市大寮區興中街108號。四、依環保署109年11月5日環署督字第1090097919號函略以,該批非法輸出之廢棄物,後續由原輸出者(點名公司)負責辦理清除處理事項,惟該批廢棄物已退關並暫置於高雄市,爰本局以109年12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90149223號函請高雄市環保局協助追蹤該批廢棄物現況,案經高雄市環保局110年1月27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945831100號函覆,查該批廢棄物仍置於前揭地址無誤,爰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告發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0-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工業三路二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7 | 臺中市 | NT$240,000 | 現場盛裝ABS機殼料(粉碎),其中有10袋米黃色太空包內夾雜有部分廢印刷電路板廢棄物,本案該批貨物判定非屬本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之事業廢棄物範疇,點名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貨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9-09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德隆路一二二巷七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16 | 臺中市 | NT$60,00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8-01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工業三路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