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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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3/07/24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本局執行查核事業單位申報事業廢棄物情形之勾稽作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之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衍生之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C-0120)自110年9月至112年4月均有申報產出、貯存,惟未依規定於貯存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2-07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12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鋅(R-1303)為廠內再利用,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廠內再利用之處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12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至7月廢鋅(R-1303)未依規定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11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12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7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C-0120)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08-11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5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產出之「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代碼:C-0120)」貯存於太空包中,惟盛裝容器未標示事業廢棄物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且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40-108-07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21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6年7月即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及貯存,貴公司人員確認有該批廢棄物產出,於107年9月5日始提出展延申請,惟已超出一年貯存期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40-108-06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0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1月至106年8月廢木材(代碼:R-07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08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係本局106年1月23日派至貴公司採集(本市岡山區本洲一街256號)採集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樣品乙組,按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2月20日樣品檢驗報告(報告編號:R1060032D11),其中戴奧辛 Total TEQ(PCDDs/PCDFs)檢測值為1.78ng-I-TEQ/g(標準值:1.0ng-I-TEQ/g),核屬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120),惟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填報是項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9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一街二五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