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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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7 | 屏東縣 | NT$6,000 | 該公司從事餐飲服務,經行政院環保署及本局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自107年6月起申報廚餘產生量分別為107年6月產生0.8公噸、7月產生0.8公噸、8月產生0.79公噸、9月產生0.8公噸、10月產生0.78公噸,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量(0.7公噸)之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潮州鎮新榮里清水南路二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