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羚食品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03 , 0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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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統一編號
53475928
成立日期
2011/06/13
資本額
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230巷22弄6號、6之1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宏羚食品有限公司 100%

營業項目

  • 其他烘焙炊蒸食品製造(089199)
  • 餐廳(561115)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230巷22弄6號、6之1號
    2017/03/08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楊葒
    2015/09/09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05/23 新北市 NT$6,000 本局於110年12月2日勾稽108年6月至109年12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108年10月餐飲服務作業程序(560001)產出R-1702(廢食用油),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1-05003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三○巷二二弄六、六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8/04/12 新北市 NT$6,000 貴公司所屬達美樂披薩林口文二店,係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2,500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經派員稽查發現有產生廢食用油,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7-04000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三○巷二二弄六、六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7/04/18 桃園市 NT$6,000 案經本局105年5月份針對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等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4年10月~105年3月),發現貴事業105年1月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產出量0.4噸、105年2月、3月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產出量0.5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0524公噸)百分之十(共計3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6-04005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復興一路三一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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