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達菖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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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信路189巷老舊宿舍拆除工程 | 基隆市政府 | 103/06/1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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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0/09/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9-09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段三六○號六樓 |
| 固定空污 | 2020/09/30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9-09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段三六○號六樓 |
| 固定空污 | 2020/04/2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4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段三六○號六樓 |
| 固定空污 | 2020/04/20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4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段三六○號六樓 |
| 水污染 | 2020/03/26 | 新北市 | NT$11,000 | 貴公司現場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堆置總面積約為*,***平方公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土石方堆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3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段三六○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