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伯俊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1/25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9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現場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如下:1.顯影液抽水井(T01-02)接一管線至酸化槽(T01-04)。2.酸化濾液槽(T01-06)接一管線至調勻池(T01-08)。3.廢酸儲槽(T01-01)許可數量為1只,現場有2只。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1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二二八巷一六弄一七號及一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30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局於113年11月1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系統勾稽貴公司網路申報情形(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3年10月),查貴事業廢棄物(C-0110)於112年9月至113年2月網路申報資料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二二八巷一六弄一七號及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