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莊皓博 | 董事 | 1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12 | 雲林縣 | NT$120,000 | 1.本局於110年3月3日16時45分至該廠周界查察,稽查時於周界未發現明顯異味之情事。2.會同業者至廠內查察,於當時廠內成品堆置區皆堆置大量廢塑膠(R-0201),經查與該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業者違法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另有關異味部分,已請業者加強相關防制措施,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8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7 | 雲林縣 | NT$6,000 | 該公司網路申報,發現2、3月產品產出;3、4月廢棄物貯存未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16 | 雲林縣 | NT$6,000 | 1. 本局於上述時間會同該公司業者代表至現場巡查,於稽查當時廠內作業中,經查該公司其收受廢塑膠來源為美國奧克蘭,廠內收受數量為600公噸(據業者表示),於當時該廠正進行廢塑膠再利用作業(製造成塑膠粒),惟該公司未領有再利用登記檢核相關證明文件,逕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並未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2. 本局已當面告知該公司業者代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如有疑義得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亦告知其環保相關規定,確請遵守,以免受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0/26 | 雲林縣 | NT$10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塑膠押成型製造程序作業中,其塑膠料粒製造實際產量達一千公噸/年以上,署環保署公告第八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經查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9/19 | 雲林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5-1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雲林縣土庫鎮興新里下圍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