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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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3/06/14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於112年3月10日13時59分派員至臺中市龍井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員工於該處使用除草機作業,致砂石及雜草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經本局於當日15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已無污染路面情事,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請貴公司日後採行有效防制措施,避免再有污染環境行為,以免違法再次受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601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里環太東路六五三號 |
| 移動污染 | 2023/01/03 | 臺中市 | NT$3,000 | 鴻展園藝有限公司所有車號S6-6951車輛於111年10月25日14時5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1-1202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里環太東路六五三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8/03/06 | 臺中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審視民眾提供之監視錄影畫面,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駕駛人於106年10月20日9時至烏日區便行段****-****地號土地棄置垃圾包,續經貴公司人員***於106年10月31日9時30分至本局環境稽查大隊第三股辦公室說明「當日係因貴公司施工人員進行路樹修剪後貪圖一時方便逕自將車上載運之鵝掌藤隨意丟棄於上述土地」,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7-03008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整罰鍰。 | 臺中市大里區青松街一七二之一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12/10/17 | 臺中市 | NT$6,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10009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新高里廣三街六七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