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蔡木森 | 董事 | 35.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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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10/21 | 高雄市 | NT$480,6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8月1日15時53分派員至該址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址廠房外側發現有一股白色廢水排放至廠外側溝,經會同該公司人員至廠房內查察,發現該公司於該址從事金屬基本工業,以不鏽鋼製造各式機械零件,其製程為射臘→組樹→沾漿→脫臘→燒結→燒鑄→振殼→切割→研磨→品檢→成品,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之事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並將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者,現場立即於廢水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186mg/L(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816mg/L(標準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10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4/29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車號:RCS-5559﹞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1-0403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6月至107年1月申報廢鑄砂(代碼:R-1201)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數量:6公噸/月)逾10%以上,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7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0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7月至106年11月廢鑄砂(代碼:R-1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7/11/27 | 高雄市 | NT$200,000 | 貴公司原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離職後,未於15日內向本局報備代理人或辦理同一級別以上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異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20-106-11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4/11/10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3-11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 |
| 固定空污 | 2014/11/07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1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西溪里西溪路一九三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