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德全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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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17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730號),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1月份至108年7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8年4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0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里黃厝街四一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6/29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5年3月至106年3月之申報資料,查獲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05年12月營運紀錄、逾期申報105年4月及106年1月營運紀錄。 | 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60033 | 違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里黃厝街四一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12/11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3-1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1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里黃厝街四一號四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7/10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3-07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里黃厝街四一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