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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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4/01/19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一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本局112年12月2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一廠111年12月至112年11月網路申報資料,該廠每月收受貯存廢塑膠(R-0201)約3600公噸,每月原料使用量約500-600公噸,經本局112年12月26日至貴公司一廠稽查,現場人員表示廠內貯存廢塑膠已貯存2年以上,再利用機構未於收到廢塑膠30日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 40-113-01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三港路田仔內巷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9/13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押出成型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26-02號),本局於112年7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A002吸附設備之活性碳更換頻率為每日更換1次,每次更換量為15-50公斤不等,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許可證核定每日更換2次活性碳,每次更換100公斤),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2-09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三港路田仔內巷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10/2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廢塑膠再利用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9月6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出廠外處理,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10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三港路田仔內巷二○號 |
| 水污染 | 2015/05/20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5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水污染 | 2015/02/10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4-02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22 | 臺中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3-100017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固定空污 | 2014/10/20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水污染 | 2014/02/25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02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6/14 | 臺中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060011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 |
| 固定空污 | 2013/03/01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03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中山路五六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