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廢棄物 |
2024/01/02 |
彰化縣 |
NT$120,000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23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凱德報關股份有限公司 及貴公司人員至高雄港116號碼頭會勘結果,貴公司出口報單貨物名稱為Vegetable Acid Oil,依現場查驗情形與貴公司提供之用途說明書及補件資料,該批貨物應屬工廠產出製程損壞之次等劣質油,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認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3-0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10/18 |
彰化縣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為本縣清除機構,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12號),並有設置廢食用油貯存場,經查貴公司之廢食用油貯存場產生之廢液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旁邊水溝,經本局比對111年8月15日現場影像資料確認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 |
40-111-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1/07 |
彰化縣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為本縣清除機構,案經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12日通知本局有關貴公司疑似未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即將清除車輛(車號:BBK-8075)售予油仙環保清潔有限公司,本局比對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及車籍資料後確認屬實,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容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3/17 |
彰化縣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為本縣清除機構,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彰府廢清字第0255-C03號),案經本局110年2月5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查詢結果,貴公司車輛(車號:BEU-2682)於109年5月至7月有載運廢食用油之情事,惟該車輛於上開區間尚未登載於貴公司核准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容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10-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9/20 |
彰化縣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為本縣清除機構,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彰府廢清字第0255-C03號),案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29日於嘉義縣民雄鄉民新路166號查獲貴公司車輛(車號:BDH-9103,駕駛:賴瑞煌)載運廢食用油,惟該車輛未登載於貴公司核准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容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9-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30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清除業(廢食用油),於108年10月9日清除事業廢棄物(廢食用油)之車輛於清除過程中,無有效防止事業廢棄物溢漏措施,導致污染水溝之情事發生,經本局派員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 |
40-108-10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2/07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669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彰化縣政府106年10月20日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106彰府廢清字第0255-C03號),經查廠內廢食用貯存場發現油槽數量5座與油槽位置,未符合彰化縣政府106年10月20日審查通過之清除許可證申請文件內容附錄三,案經本局106年10月24日查證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6-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中橋街六六九號 |
| 水污染 |
2017/08/15 |
彰化縣 |
NT$10,000 |
現場設有數座大型貯油設施,容量已達200公升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所稱貯油場,查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 |
30-106-08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興路一段一○三巷二四○弄八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2/24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將受託清除之廢食用油貯存於本縣永靖鄉永興路一段103巷240弄85號廠區內桶槽中,合計約29公噸。明顯與貴公司申請核發清除許可證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不符。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6-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興路一段一○三巷二四○弄八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9/29 |
彰化縣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9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興路一段一○三巷二四○弄八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6/01/18 |
南投縣 |
NT$3,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1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興路一段一○三巷二四○弄八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1/17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1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永興村永興路一段一○三巷二四○弄八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1/12 |
彰化縣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4-104-110004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一六七巷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1/12 |
彰化縣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4-104-1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一六七巷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10/06 |
彰化縣 |
NT$15,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3-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一六七巷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11/18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0-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一六七巷一○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1/11/17 |
彰化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0-100-11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大新路一六七巷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