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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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5/21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N-5578)於114年3月28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5088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和平街一三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2/07 | 臺南市 | NT$24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11月24日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即逕行輸入太陽能電池、基板及太陽能電池破碎之殘留廢矽晶光電零組件,認定屬廢光電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8)等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2-0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二項次17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和平街一三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6/11/30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05-11017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和平街一三六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6/11/30 | 臺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5-11017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2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和平街一三六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2/11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20026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和平街一三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