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建工程 | 2024/10/24 | 桃園市 | NT$150,000 | (1)物料堆置:採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方式,但防制效果不佳者(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結構體:未設置防制措施(4)粉塵逸散性作業:未設置防制措施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3-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1條、第1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3/2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貴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旋轉窯式焚化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2級,需每半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鉛、鎘、汞及其化合物);經查貴公司於111年2月21、22日執行上半年度定期檢測後,應於7月至12月期間內執行下半年度定期檢測,且二次例行性定期檢測間隔不得超過九個月;惟貴公司最近一次於111年12月31日進行定期檢測已超過九個月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 20-112-03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南路二四號 | 
                                                        
                                                        
                                                            | 營建工程 | 2019/08/22 | 桃園市 | NT$100,000 | (1)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3-108-08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營建工程 | 2019/04/10 | 桃園市 | NT$100,000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8-04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2/20 | 桃園市 | NT$100,000 | 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之土石方暫置區運輸道路未採取適當防制粒狀污染物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20-107-12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18/12/20 | 桃園市 | NT$30,000 | 該公司貯留槽廢油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側溝,續流至埔心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12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1/30 | 桃園市 | NT$2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逸散管理辦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 20-107-11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4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營建工程 | 2018/10/01 | 桃園市 | NT$100,000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3-107-10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7/04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一)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覆蓋防塵網。(二)車輛通行路徑舖設粗級配厚度不足。(三)灑水噴灑範圍、水量及頻率不足等缺失,合計缺失為12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7-07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5/08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080-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4月10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惟發現新增設一處污染源砂石混合物堆置於中正段209地號,與許可證核定之污染源砂石混合物應堆置於中正段215地號之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8/04/12 | 桃園市 | NT$75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7-04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營建工程 | 2017/08/09 | 桃園市 | NT$100,000 | (1)工程告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2)工地周界: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 (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6-080004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8條、第9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2/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3款,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8款 | 20-105-12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南路二四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1/22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11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1/09 | 桃園市 | NT$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1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16/10/13 | 桃園市 | NT$224,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0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16/09/12 | 桃園市 | NT$63,346 |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5-09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16/06/13 | 桃園市 | NT$324,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6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15/12/28 | 桃園市 | NT$20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2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4/11/09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3-1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站南路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