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動污染 |
2025/10/20 |
臺中市 |
NT$2,000 |
統聖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P-891車輛於114年07月22日14時34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1001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9/03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05-ZB、營業大貨車)於114年3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9006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9/03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05-ZB、營業大貨車)於114年4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9007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6/05 |
臺中市 |
NT$2,000 |
統聖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18-GJ車輛於114年3月24日8時52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6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5/22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5031)於114年4月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507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2/12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M-0710)於113年12月16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108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3/12/01 |
臺中市 |
NT$500 |
統聖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05-ZB車輛於112年10月27日14時57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11029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9/19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2-Q8)於112年6月28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904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1/04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TJ-139(子車:2X-69,司機:鍾朝銘)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福興段7-2地號土地傾倒,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單據係從長增工程有限公司所載運,因長增工程有限公司非苗栗縣政府核准之剩餘土石方場,且土方單據未有載明處理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09-12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5/28 |
新北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2-0501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9/27 |
臺中市 |
NT$1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902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后路五段三三五巷七九弄二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