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宋宏凌 | 董事 | 2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3/03/25 | 臺中市 | NT$3,000 | 六興交通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W-083車輛於112年2月16日14時2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對面,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車號5W-083車輛於112年3月1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2-03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臺中市西屯區何安里四川一街一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