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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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飲用水污染 | 2025/05/23 | 高雄市 | NT$10,000 | 本局於114年4月22日派員至貴分公司(本市左營區重和路130號)進行飲水設備使用稽查結果,貴分公司設置有一台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發現未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維護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 31-114-050002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重和路一三○號及一三二號以及文川路三二三號、三二五號及三二七號 |